指定使用交易安全機制,以保障交易安全。指定由地政士辦理登記手續。
房仲業者將提供下列項目之服務並以最短時間完成您的託付
如您發現經紀人員對上述服務有未克盡職責之情形時,您可要求改善。
(為保障您的權利,特別提醒)
使用履約保證制度,您須按總價萬分之4.5~6之手續費給付給建築經理公司。
當您同意依買方之要約或議價條件或買方逕行支付定金並簽認「買賣定金收款憑證」購屋時,買賣契約即已成立,您應支付加盟店以成交總價4%計算之服務報酬,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給付服務報酬總額之70%,交屋時再支付30%,且均以現金給付。